年轻未婚未孕的感染乙肝病毒的女性是一个特殊群体,因为她们面临着结婚生子,那么问题就是感染乙肝后是否可以正常妊娠,产后是否会把乙肝病毒传染给孩子呢,为防止此类问题的产生,乙肝妈妈怀孕前后或怀孕期间乙型肝炎有明显波动,需要抗病毒治疗者,应该积极抗病毒。一方面控制乙型肝炎活动后带来的妊娠风险,另一方面降低母婴传播风险。这类患者产后不能停药,需要积极抗病毒治疗。
首先对于育龄期和准备妊娠的女性建议筛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如果HBsAg阳性,需进一步检测乙肝病毒DNA定量(HBV DNA)。
其次有抗病毒指征的患者,可以在妊娠前应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Peg-IFN-α),争取在妊娠前6个月完成治疗,同时在治疗期间禁止怀孕,如果不适合应用Peg-IFN-α或治疗失败,可应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TDF)抗病毒治疗。
对于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怀孕的患者,如果正在服用TDF抗病毒治疗,建议继续妊娠;如果正在服用恩替卡韦(ETV)抗病毒治疗,可继续妊娠,但需换用TDF或替比夫定(LDT)抗病毒治疗;如果正在接受干扰素抗病毒治疗,建议终止妊娠。
乙肝患者妊娠中后期HBV DNA定量>2×10^5 IU/ml,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可于妊娠24-28周应用TDF或LDT抗病毒治疗,减少母婴传播风险。 对于妊娠前或妊娠期间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的慢性乙型肝炎孕产妇,产后需继续抗病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