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可享补助,看专家如何解读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学前教育有关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对托育服务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各市、县(市、区)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二孩、三孩保育费给予分档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
《方案》还提到,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人口问题关系我省长远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必须面对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统计数据显示,我省0-14岁人口占比18.78%,已接近人口学标准“15%—18%”的严重少子化临界点。与此同时,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20.9%,快于全国提前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我省人口“少子化”与“老龄化”双叠加,且有进一步加重趋势,人口可持续发展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
在此之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提出20项具体举措,切实解决家庭后顾之忧。其中,加快构建托育服务体系是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提振生育率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则是推动三孩生育政策有效落地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健全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
另外,根据测算, 目前我省0-3岁婴幼儿约280万,其中相当一部分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截至2021年底,全省通过国家备案的托育机构仅有716家,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现实层面,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愈发迫切。
作为惠民生的重要领域,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对我省实现幼有所育,缓解“双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双过亿”,人力资源禀赋优势不仅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智力资源和创新资源,而且也蕴含着庞大的市场规模和巨大的消费潜力,是我省扩大内需、稳定增长、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力支撑。当前,我省正处于从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以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提振生育意愿,既是遵循人口发展规律,优化人口结构,保持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举措,又是促进人口发展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内在要求。
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升“幼有所育”的民生温度,需要在注重吸收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科学布局,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以家庭为中心,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社会运营等多方参与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大众日报理论周刊近日刊发《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文章,深入解析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和路径。(点击查看原文)
(大众日报记者 张浩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