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冻卵案:前景未明时刻的必要审思
2018年年底发生纠纷,2019年12月和2021年9月两次开庭审理,今年7月向当事人发出一审判决书的“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暂时落下帷幕,原告要求医院为其提供冻卵服务的诉 讼请求被驳回,法院同时也不认为医院侵害了她的人格权(生育权的性质被认定为是人格权)。该案从一开始就引起包括有冻卵需求 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低生育率背景之下,我国对于单身女性冻卵的禁令(原卫生部于2003年颁布的《人 工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是否可能有所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