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科学怎么说
日前,长春市民政局和长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长春市高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从2024年起,将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补贴范围和发放标准有哪些?长春市民该如何申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丁勇解答。
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长春市行政区域(含双阳区、九台区)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高龄补贴。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长春丁勇介绍,高龄补贴的初次发放以申请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份为准:
"89周岁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200元高龄补贴,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400元高龄补贴,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600元高龄补贴,从明年1月1日起,凡本市户籍的长春老人每人每月发25元高龄补贴。"
申请高龄津贴时,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填写《长春市高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确认表》《长春市高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承诺书》,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集体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高龄 各区、街道发放的补贴不太一样,主要以老年人医疗卡或社保卡为主。"
据了解,申请人为89周岁城乡低保(特困)老人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身份核实。对于跨区迁移的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区级民政部门能提供未享受高龄补贴证明的,由迁入地负责补发;不能提供未享受高龄补贴证明的,从迁入本区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补发。离开居住地后,社区(村)联系不上的,从高龄补贴期满之月起停发高龄补贴。上述人员再次出现的,经重新审批后,从停发当月起补发高龄补贴。
"各区具体申报、发放情况,可到所属地民政或街道了解详情"。
(本节目由吉林省科协、吉林新闻综合广播联合录制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