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为了促进生育,多地在逐渐完善和落实鼓励生育政策,其中最为明确的就是延长女职工产假与男职工陪产假。

 

自2024年起,吉林、山西等多地发布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对2024年产假又有了新规定。

 

吉林

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又有新标准

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布了《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

 

政策原文:

实施意见明确:

一、实施生育奖励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照护假制度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各享受育儿假累计20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的,其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累计15天照护假。

除生育津贴承担部分待遇保障外,其他假期待遇保障均由用工单位承担。

二、切实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合法权益

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禁止就业性别歧视。对符合条件的生育再就业女性,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开展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维权行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畅通就业性别歧视、孕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妇女劳动权益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作用,对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山西长治

产假延长、享受一次性生育津贴

近日,山西省长治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组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原文:

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及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男方享受护理假。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不少于的育儿假,并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三孩家庭,享受一次性补贴5000元。

对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对不落实相关优待规定的单位和企业,由市级人社部门按照规定责令整改或处罚。

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全省统一支付标准,无合并症或并发症政策范围内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医保限额支付,自然分娩1500元,剖宫产3000元,住院分娩每多生育一个胎儿增加3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孕产妇发生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实行按人头定额付费,无合并症或并发症住院分娩的实行按病种付费,伴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按项目付费。

 

2024各省市

产假、陪产假、育儿假一览表

三孩政策明确后,各省市陆续修改了计划生育条例,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了解,鱼小保整理一版最新的婚育假安排,大家可自行查看⬇️

 

 

 

 

其中,产假可提前预产期15天开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遇节假日不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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