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等等

产假不是188天吗?

这里小编要给大家科普下

这个188天是怎么回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另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因此,188天=98天顺产产假+60天生育假+1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

另外如果难产的,再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产假15天。

 

注享受纯母乳假的女职工,须在爱婴医院分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纯母乳喂养产妇,并且由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证明》的可享受增加的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

 

产假是否包含节假日?

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比如端午节和五一劳动节这些是算在产假里面的,如果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是不延长的哟!

产假能分开休吗?

产假不能分开休,应该连续一次性休完。

怀孕流产,有产假吗?

孕期流产的女职工,也享有休产假的权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7个月,被安排加班合理吗?

不合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因此,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

产假期间,女职工社保如何缴纳?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应该按规定缴纳单位部分的社保费,女职工个人也应该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社保费,职工个人部分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温馨提示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给予女职工产假休假时间,或存在未按规定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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